时隔两个多月,8月20日 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再次发出通知, 更新赴华签证要求。

目前,驻加拿大使领馆更新自加赴华普通签证要求。具体如下:

一、外国人如需赴华从事商务、访问活动,可凭国内生意伙伴或有关单位 邀请函申办签证。 

二、可凭有关部门颁发的《 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申请工作(Z)签证。无需再提交签证邀请函(PU)。 

三、复工复产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可 申请随居(S1)和探亲(S2)签证,无需提交签证邀请函(PU)。此类家庭成员包括 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 

四、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可申请 赴华团聚(Q1)或探亲(Q2)签证。此类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五、高端人才可凭《 高端人才确认函》申请人才(R)签证。 

六、留学人员凭《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202表)、学校录取通知书或返校证明申请长期学习(X1)签证。

七、上述申请(R字签证除外)须正常缴纳签证及服务费。

办理相关签证具体事宜请按领区划分 (http://ca.chineseembassy.org/chn/zjzlglj/),向所属领区的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https://www.visaforchina.org/)咨询。

跟之前的赴华签证要求相比,此次更新后的变化主要集中在 第一条和第六条。 

早前,申请商务(M)、访问(F)签证,需要凭借中国有关部门的签证邀请函(PU)进行申请。而签证邀请函(PU)的颁发主体为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外事和商务部门、中央企业和地市级外事部门等。

进行更新后的要求则是,从事商务(M)、访问(F)活动,只需凭借国内生意伙伴或有关单位邀请函即可申请。

另外一个变化是,中国驻加大使馆新增了一条“留学人员申请长期学习签证(X1)”的通知,只需凭借《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学校录取通知书或返校证明即可申请长期学习签证,在早前的通知中没有这一条。

更新通知的颁发,表明华人们的 回国门槛再次降低。 

除此之外,华人们最头疼的回国没有航班问题,近期也得到了解决。

8月7日早上,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了最新关于国际定期客运航班 熔断措施将优化调整的安排! 

原文如下: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中外人员往来和对外交流合作,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民航局于8月7日起对国际定期客运航班熔断措施进行优化调整。”

“调整后的熔断措施为:对确诊旅客人数达到5例的航空公司单一入境航班,当确诊旅客占比达到该航班入境旅客人数 4%时,暂停运行1周;当确诊旅客占比达到该航班入境旅客人数 8%时,暂停运行2周。熔断的航班量不得调整用于其他航线。” 

“相关政策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适时做出必要调整。”

从官方通告来看, 具体的变化可以理解为: 

小熔断:由熔断2周改为熔断1周,触发方式从5名确诊改为该航班乘机旅客人数的4%(确诊比例) 

大熔断:由熔断4周改为熔断2周。触发方式从10名确诊改为该航班乘机旅客人数的8%(确诊比例) 

但是大家不要轻易放松,目前还没有消息称“五个一政策”会被取消或放宽,建议大家购买政策内的机票。

不过,由于这项政策是8月7日开始生效,所以在这个日期之前出现确诊病例的航班,仍要按照早前的熔断政策来计算。如此一来,近期加拿大回国的航班中 已经有多达11趟航班惨遭熔断。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由于“熔断优化”机制已经生效,就意味着之后大概率不会再有“大熔断”了。

根据载客量进行估算,一般确诊人数达到8-9人会触发小熔断(停运1周),确诊人数达到17人及以上才会触及大熔断(停运2周),根据之前的数据来看, 大熔断的可能性相对很小。

最近各种政策都在放宽,对于海外华人来说无疑是一个接一个的好消息,多年未归乡的游子们,可以计划起来了!



通知要求,办理相关签证具体事宜按领区划分需向所属领区的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visaforchina.org/)咨询。

驻加使领馆领区划分和联系方式如下:

驻加拿大使馆(领区为渥太华地区、新斯科舍省、爱德华王子岛省、纽芬兰及拉布拉多省、努纳武特地区);邮箱:healthcheckottawa@gmail.com。

驻多伦多总领馆(领区为安大略省、曼尼托巴省);邮箱:covidcheckfortravel@gmail.com。

驻温哥华总领馆(领区为卑诗省、育空地区);邮箱:wenhsjc2020@gmail.com。

驻卡尔加里总领馆(领区为阿尔伯塔省、萨斯喀彻温省、西北地区);邮箱:hs@chinaconsulatecalgary.com。

驻蒙特利尔总领馆(领区为魁北克省、新布伦瑞克省);邮箱:consulate_mtl@mf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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